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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电信网络诈骗小课堂】“识诈防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小常识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打电话、网络和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简言之,骗子通过各种手段,而且在不跟被害人见面的情况下骗取钱财。

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三不一要”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2.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3.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4.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三、12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1.冒充公检法诈骗。骗子分别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社保、医保”工作人员,用网络电话虚拟上述单位电话号码,以“恶意透支、社保、医保账户异常或涉嫌洗钱、贩毒等”为名,要求被害人将个人资产转到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诈骗,或让被害人登陆虚假的公、检、法网站查看通缉令,后再实施诈骗。

2.冒充领导、同事、朋友或公司老板诈骗。其一:骗子通过非法途径获知公司老总或单位领导的姓名、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等身份发短信息给当事人,谎称更换手机号码,后再以该手机号码发短信诱骗被害人向骗子汇款;或者冒充单位领导、同事、朋友、亲戚等,采取直呼其名或“猜猜我是谁”的方式,以“临时周转、送礼给领导”等为名,要求事主向指定账户转入资金。其二:骗子利用不法手段侵入当事人聊天群中,掌握被害人的聊天记录,待时机成熟之际窃取公司、企业老板的微信、QQ资料,冒充老板向公司出纳发出汇钱的指令,骗取公司钱财。

3.补贴退税类诈骗。骗子冒充“财政、税务、卫生、残联、教育”等部门,谎称事主享受“购房退税、购车退税、新生儿补贴、残疾补贴、教育补贴”,向事主提供所谓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通过电话诱骗事主到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后通过利用被害人对ATM操作不熟悉将钱款转走。

4.网络兼职刷信誉诈骗。骗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刷信誉,给予高额报酬”的虚假广告,先要求事主购买首笔订单,并进行少量返利,后以赚取更多提成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多笔订单,从而实施诈骗。

5.冒充军警购买帐篷、铁床预付定金诈骗。骗子虚构当地军警身份拨打商户电话,以赚取高额差价为诱饵,引诱被害人与所谓的“经销商”联系,后“经销商”以购买帐篷、铁床等物需先付定金为由骗取钱财。

6.小额贷款诈骗。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或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被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先汇款至指定账户证明有偿还能力或缴交保险,公证费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7.提高信用卡额度诈骗。骗子在网络上推广谎称能为被害人办理提高信用卡额度的业务,利用被害人急于提高信用额度来获取资金的迫切心理,后套取被害人银行卡卡号及消费验证码等信息后,后将所消费购买的充值卡等物在网上销赃套取钱财。

8.报码类诈骗。骗子通过在网络上推广六合彩、3D福彩报码,或主动拨打事先掌握的电话号码,谎称可为彩民、股民提供准确的中奖或内部信息,只需向指定账户汇入钱款,即可得到中奖号码或内线消息,或向多人随机分配提供中奖号码,后索要后续报码费用。

9.发送携带木马链接的内容短信诈骗。骗子使用伪基站冒充10086、95588等移动公司或银行客服电话发送包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以积分兑奖、网银升级为由,诱使事主填写银行账号、密码,安装木马程序,进而将账户资金消费或转走。

10.聊感情诈骗。骗子通过世纪佳缘等大型婚介网站上或更改位置定位手机附近的人寻找诈骗对象,冒充漂亮女子或有钱男子,通过聊天骗取信任,诱骗对方发红包、充话费或让被害人到虚假的投资理财平台进行投资骗取被害人钱财。

11.刷卡消费诈骗。骗子通过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商场、酒店刷卡消费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XX号码咨询。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即假冒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的名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利用被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用户到银行ATM机上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被害人卡内的款项转到骗子指定的账户。

12.“网购”诈骗。其一:骗子通过不法手段在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非法获取被害人订单等相关信息,冒充客服以网站维护、账号订单异常、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支付宝等信息,或骗取被害人登录钓鱼网站实施诈骗,最终将钱款转走。其二:骗子向被害人发送出售二手车、化工产品或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待被害人拨打联系电话想要购买时,骗子以交定金、保险金等理由进行诈骗。

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重点

1.谨记:不听、不信、不贪、不转账。

2.切记:一旦接到全国反诈专线96110的电话,一定要立即接听。

3.务必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

五、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

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六、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难以追查。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七、断卡行动有哪些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八、断卡行动个人注意事项

1.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2.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3.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广大电信行业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简介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这部法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强化行业治理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主要规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规定,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十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的规定

除了依照刑法等法律对电诈分子依法惩处外,该法进一步完善了其他相关惩处措施。

1.在刑法规定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规定了专门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拘留。

2.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规定了有关惩戒措施。

3.规定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规定限制出境措施,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且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活动嫌疑的,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限制出境。

5.对从事各类涉诈黑灰产活动进行处罚,包括: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非法生产、销售GOIP等涉诈设备的,提供有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的,都规定了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强化政府和部门反诈职责方面的规定

1.规定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各部门、各地之间要协同配合、快速联动。

2.规定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要完善机制、加强依法打击工作,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诈工作。

3.规定法院、检察院要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4.在有关电信、金融、互联网治理和综合措施章节中,具体规定了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防范职责。

5.规定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提升合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

6.规定部门工作人员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该法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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